今年以来,当涂县住建委为提高绿色建筑节能质量管理水平,推进绿色发展,采取多种举措,加强绿色建筑节能质量管理,全县绿色节能发展取得实效,全县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100%。
一是强化过程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该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设监管,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法,督促各项节能设施落实。
二是加强节能质量检查。本着“严标准,强质量”的原则,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节能施工方案编审情况、材料进场报验情况等。
三是严格节能工程验收。对于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予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不允许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