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5日,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内江市规划区施工现场禁搅和预拌砂浆推广宣贯会”。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住建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站办,市国有平台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企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旨在宣贯《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内江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坚持绿色发展,减少施工现场大气污染,落实规划区内施工现场禁搅和预拌砂浆推广工作。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散装水泥办公室李文旭同志组织学习《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解读《内江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讲解规划区禁搅范围、步骤及预拌砂浆推广程序、保障措施等;内江市聚鸿建材有限公司、内江市健康职业学院承建单位成都建工负责人介绍预拌砂浆的生产、使用及试点应用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何腾具体部署规划区内施工现场禁搅工作和预拌砂浆推广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规划区内施工现场禁搅工作和预拌砂浆推广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市)住建局要尽快编制完成本地散装水泥专项规划,并根据《内江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尽快确定本地禁搅区,做好禁搅工作和推广预拌砂浆;二是东兴区、市中区、经开区、高新区住建局要按照《关于内江市规划区施工现场禁搅和推广预拌砂浆的通知》要求,在规划区内施工现场做好禁止设置移动式搅拌站工作,按照三阶段工作步骤和节点做好属地内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工作,按照两阶段工作步骤和节点做好预拌砂浆的推广工作;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科室、站办,各平台公司,建筑企业,要按照《内江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和《关于内江市规划区施工现场禁搅和推广预拌砂浆的通知》要求,做好预拌砂浆推广从初设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封闭监管工作,切实履职。四是交通、水务等行业部门要做好本行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禁搅和预拌砂浆推广工作。
据悉,2018年8月内江市人民政府出台《内江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设立禁搅区(指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区域)。将内江市2030年城市规划范围内东兴区、市中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规划的城区范围划定为禁搅区。自2018年9月1日起,经开区、市中区、东兴区、高新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分三步实施:2018年9月1日—9月30日为自查自纠。禁搅区内各施工现场参建单位自行拆除搅拌设备。2018年 10月1日—10月15日为督促拆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禁搅区内各施工现场参建单位拆除搅拌设备。2018年10月15日后为常态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自2018年9月1日开始,禁搅区内拟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纳入设计范围,内江市禁搅区内预拌砂浆推广按照先主城区后向外辐射的原则,分阶段实施。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凡在禁搅区内(不含东兴区椑木镇、内江高新区白马镇区域、市中区白马镇)拟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纳入设计范围,并从初设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2020年12月31日后,凡在禁搅区内拟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纳入设计范围,并从初设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