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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建筑的布局及防火分隔的主要防火要求有哪些

来源:中国保温网信息中心 2007-12-17 阅读:3907
  

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的通道面积。商场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目前普遍采用的标准是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小于1:1.5;较小商场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积不小于0.4平方米计算。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米。

商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商场地上按2500O这一个分区,地下按500O为一个防火分区;如商场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商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O,地下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O。

对于电梯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应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分隔。

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服装加工及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修理部、维修部等应同营业厅分开并独立设置。

油浸电力变压器,不宜设在地下商场内,如果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人中密集的部位出入口,且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一地2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墙上的门 采用级防火门,变压器下面应设有能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材料、吸音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07-12-13 | 文章来源: 吉林支队 | 作者: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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