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记者从湘潭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动员部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规范预拌砂浆行业发展,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湘潭市进一步明确了“禁现”时间和区域,推动全市预拌砂浆的推广。
根据通知,2018年11月1日起,湘潭市城区(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不含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必须使用预拌砂浆。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主城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将从2019年10月1日起参照执行。
此项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对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机器搅拌砂浆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湘潭市各级发改、环保、质监、交通、交警将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协同推进“禁现”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