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根据方案,今年秋冬季我省将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区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查问责,减少持续污染天数,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全省未达标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2%、优良天数率达到82.6%的2018年度目标任务。
为达成目标,方案明确了9大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推进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引导水泥、平板玻璃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深度治理。
二是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散乱污”企业清理,全面锁定污染源,并实行动态更新。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的原则,加快治理,防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三是全面开展燃煤整治。加快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完成300台以上燃煤锅炉淘汰。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石油、化工、汽车、机械、家具、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动实现达标排放。2018年成都市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五要加强“车油路”综合整治。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2018年全省完成5.3万辆货运车辆尾气排放监督抽测,依法查处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六要加强扬尘管理。完善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七要严控城市“五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综合利用。
八是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避免“一刀切”,继续优化错峰生产方案,确定错峰生产企业名单,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
九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在重污染应急期间,加强联防联控,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移动源的监管,减轻对重污染天气影响。
方案明确,将严格考核问责,实行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常态化管控目标完成情况加密通报,对攻坚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空气质量反弹和重点任务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问责。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当天,四川省还印发《成都平原、川南及川东北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明确今年12月1日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为期2个月。其间共安排4轮次不间断督查,每轮次持续半个月。
根据我省秋冬季企业生产方式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本次攻坚行动将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重点领域管控治理情况、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工业企业环境守法情况、错峰生产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涉气问题整改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办理情况、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强化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其他督查事项等11项内容进行强化督查。
督查范围以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主,包括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根据工作需要兼顾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广元、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等川南、川东北地区9市。
方案明确,17个被督查市应按照督查内容及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对“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自查,做到应查尽查,无死角、无遗漏。要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在督查组进驻时,各地应将所有任务清单台账报督查组。
对强化督查交办问题,相关市级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整改,需要制定方案的,应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要求,严格对标整改,并在问题交办后30日内将整改完成情况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地方真正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好抓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