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上海嘉定新城核心区内土地“招拍挂”时,将明确设置建筑节能需达到65%的标准,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协议中签订承诺书。
《第一财经日报》昨天在“建行与嘉定新城同行――绿色生态、建筑节能高峰论坛”上获悉,对在土地“招拍挂”时明确设置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项目,所有建设审批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经检测未达到承诺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嘉定区政府昨天还出台的《关于建设生态环保宜居新城的实施意见》提出,政府将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各建设主体实施太阳能利用技术、集中供能综合技术、屋顶绿化和建筑外遮阳技术、垃圾分类及生物降解技术等。嘉定区将通过建筑节能评估机制,加强源头控制。被认定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将享受专项资金扶持,且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时享受“绿色通道”待遇。嘉定区副区长庄木弟透露,该区正在与建行上海分行协商,对建筑节能项目给予金融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