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鹿邑县质监局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转办案件,案由为有人举报该县唐集乡一防水材料厂无证夜间生产,且气味大、烟尘随意排放,影响当地空气质量。接到转办案件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经查,该厂于2016年建厂,法定代表人赵某,生产产品为防水卷材,一直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曾试生产一次,鹿邑县质监局发现后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并督促其申办生产许可证。厂院内堆放约10吨沥青,仓库内存有200卷防水卷材。现场没有发现近期生产痕迹。
据赵某供述,该厂自试生产被县质监局查处后,并没有再开机生产,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准备提交申办生产许可证申请。仓库内产品就是原来试生产产品。至于举报人说气味大,或许是露天堆放沥青的缘故。
为防止该厂夜间偷偷生产,该局依法查封了生产设备和200卷防水卷材,并要求该厂对露天堆放的沥青做环保处理。与此同时,该局与所在地唐集乡政府结合,要求当地供电部门切断了该厂的动力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