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市全面加大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和监督力度,各项建筑节能工作得到有力落实。
一是严控建筑节能施工环节。2018年我市组织开展了3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了安徽省太阳能两标准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截至12月份,我市新建民用建筑达3032.8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8年我市竣工备案建筑面积250.49万平方米(民用建筑),其中竣工备案绿色建筑面积73.72万平方米,占竣工备案建筑面积的29.4 %,竣工备案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71.14平方米,占竣工备案建筑面积的28.4%。
三是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我市转发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发布了《阜阳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阳市创建省级绿色生态城市实施方案》、《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并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推进了标识认证工作,2018年共有4项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