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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宏源”之争,“傍名牌”潍坊宏源胜诉!

来源:慧聪防水网 2019-01-08 阅读:14651
  

现今,“傍大牌”的现象在各行业频频出现,致使很多消费者云里雾里,对这些真假品牌和商标产生混淆。市场上出现的假冒品牌不计其数,例如康帅傅、麦肯基、火牛、八个核桃等假冒品牌。因此市场上出现了一首专门讽刺“傍名牌”现象的打油诗:“卡丹”到处有,“狐狸”漫街走;“老人”头被偷,“鳄鱼”全国游。


当然,防水行业也难独善其身!就在2018年12月27日,中国文书网发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让小编大跌眼镜。目前防水行业前三强的品牌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公司)于山东省人民法院上诉潍坊鲁潍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潍宏源公司)侵害其企业名称(商号),鲁潍宏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宏源公司的企业名称权,并在三十日内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且在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宏源”二字! 


审判过程中主要内容如下:


本案焦点:1.宏源公司认为鲁潍宏源公司存在擅自使用其企业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宏源公司要求判令鲁潍宏源公司停止使用并注销含有“宏源”字号的企业名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同费用共计人民币8万元的诉讼请求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宏源公司要求判令鲁潍宏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含有“宏源”字号的企业名称;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宏源公司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合理费用(合理费用为律师代理费3万元)共计8万元;承担诉讼费用。


宏源公司与鲁潍宏源公司进行了一审二审, 两次审判结果一致。法院决议有三:


一、鲁潍宏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的相关手续,在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宏源”二字;


二、鲁潍宏源公司赔偿宏源公司合理支出6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宏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宏源公司负担720元,由鲁潍宏源公司负担1080元。


据此,宏源公司胜诉,鲁潍宏源公司败诉。


无独有偶,国内领先的家装防水公司美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巢集团)和北京秀洁新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秀洁公司”)因商标使用权而对博公堂,缘由是秀洁公司侵犯美巢集团“墙锢”商标专用权,法院最终判决秀洁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制造、销售的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商品上使用“墙锢”字样;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美巢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六百万元。该案件审判过程有三年之久,秀洁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美巢集团也终于得到了最满意的答复。


通过以上两个发生在工程防水和家装防水案例可以看出,“傍大牌”实际上就是某些经营者通过仿冒别人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为消费者认可的商业标识或商号的方式,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而误购,从而谋取交易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国家因此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坚决打击此类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傍名牌”的现象令人深恶痛绝,想必很多正牌公司都有一肚子苦水要倒。为什么当下中国“傍大牌”的现象会屡禁不止,如此猖獗呢?小编看到过著名知识产权律师孙玉华就此问题的发声,孙律师说:就是侵权的成本过低,而维权的成本太高。


首先是调查取证非常难,根据经验,一般侵权的企业多为不知名的小作坊,在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比较隐蔽,尤其是当商品的销售经过层层代理商转了几手之后,想要找到真正的生产源头,非常困难。


其次,按照目前的规定,在处罚时,对侵权产品经销商的处罚要远远低于对侵权产品生产厂家的处罚,如果经销商愿意供出进货渠道也就是生产厂家,还可能获得从轻处理。但是,现实操作中,很容易出现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相互“勾结”,生产者承诺为销售者提供处罚金,销售者不提供侵权商品的相关来源。甚至于,生产厂家还自己成立一个销售渠道,伪装成上下游企业合作的假象,以此来减轻风险。而对于被侵权企业来说,由于处理这类事宜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一般的企业很难抽出专门的人来处理这个事情。不仅如此,维权的费用也不便宜,几万甚至几十万都可能存在,而假如公司的法务对此了解不够深入,后期的维权难以跟上,这对公司将是很大的消耗。相较而言,对侵权的“小作坊们”来说,侵权的成本就太低了。能不能被溯源先不说,即便是被溯源,赔偿金额也不一定会非常大。在暴利面前,铤而走险就成为很多想赚快钱的企业主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生产销售这类“傍名牌”的商品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仅仅是罚款或者承担民事责任。这和生产、销售那些除功效外,在外形、包装上与正品几乎无异的商品的行为不同,后一种行为,一旦被查处,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的。这也是“傍大牌”行为大量存在的原因之一。


中国防水“傍大牌”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公司名称、logo乃至包装是常态,更有甚者直接从大牌公司挖人、挖渠道,细到同一家物流公司,部分终端用户在不知情下“中了套”。秀洁公司和鲁潍宏源公司是前车之鉴,我们防水人要挺直腰杆跨步向前,拿着别人的地图走不出自己的路,坚决不做“影子”公司。也提醒正在侵权的防水公司,国家对知识产权和商誉的保护愈加重视,现在停止侵权行为走自己的路为时未晚。说到最后,中国防水李鬼横行,急需李逵扫奸除恶!李鬼不除,行业乱象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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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防水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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