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促进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按照《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临沂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管理工作,根据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类别确定相关管理机构。
据了解,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是指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生产者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技术产品颁发认定证书的活动。节能认定按照全省统一的程序、标准,通过“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和发布相关认定信息。
按照相关规定,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目录中包括新型墙体材料、墙体保温系统、节能窗等。为加强监管,做好放管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县区(开发区)有关管理机构的职责。其中,新型墙体材料、墙体保温系统认定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教育科办理,节能窗认定管理工作由市建筑工业产品归口管理办公室办理。
另外,“临沂市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登记备案”不再办理,原办理的临沂市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登记备案证书仍然有效,待有效期限到期后不再延期。全市范围内的“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作为全市范围内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的唯一合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