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开展,依据《吉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吉工信办联﹝2016﹞20号)和《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吉建联发﹝2016﹞18号)要求,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各地绿色建材主管部门要以扩大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为导向,明确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具体措施,大幅度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严格标准、落实制度。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做好评价工作;要公平公正、加强监督。评价工作坚持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出现影响环境的恶性事件、重大质量问题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标识的企业,依据《吉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通知》明确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申报要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实行第三方机构评价标识制度,建材生产企业可直接向绿色建材评价机构提出申报。建材生产企业提供申报资料要真实完整,申报的同一种产品不得同时向多家评价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