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按照国务院要求,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应该达到50%以上。目前,黄山市已提前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绿色建筑发展目标。
一是提升“着绿”意识。定期组织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召开研讨会,收集市场情况、沟通交流意见,形成良好的政府与企业互动,有效推进市场检查的针对性与企业自律意识。二是提升“着绿”面积。先后完成10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1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绿色示范项目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2018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开工面积比例达到100% 、竣工面积比例达到70.4%。三是提升“着绿”质量。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政府投资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目前,城镇新开工民用建筑中,二星级绿色建筑约10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约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