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建筑的全寿命期,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截至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实施绿色建筑约54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4%。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为加强政策和技术标准保障,宁夏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方建设主体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的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对绿色建筑发展从规划建设到运行改造等活动进行规范,使全区绿色建筑发展步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轨道。
为调动建设各方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去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认真落实发展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奖补资金1200多万元。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促使检查情况与企业信用体系挂钩,进一步促进了绿色建筑工作的开展。
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继续强化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年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