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专项验收,是指民用建筑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各方,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和标准,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的专项验收,并在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从去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开工建设的民用建筑工程,或今年7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工程,都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节能项目的设计情况、施工图节能设计的审查情况、民用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情况,检测屋面、墙体、外门窗等保温节能功能。
意见规定,工程节能专项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将房屋的节能措施、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