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通知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消安委有关文件安排部署,省住建厅印发通知,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全省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检查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施工临时用电、消防设施、通风与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二是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灭火设施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三是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四是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应急救援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是否进行应急演练并检验其符合性。
省住建厅要求,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消防专项检查,加强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检查扎实开展,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拉动演练,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要重点开展灭火演练,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