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砂浆现状和发展方向 (1)传统建筑砂浆的弊端:砂浆作为一种使用量大、用途广泛的建筑材料,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砂浆的生产方式一直是在施工现场进行拌制。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对施工工效和建筑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建筑砂浆生产方式显露出以下问题:1.人工计量误差大,造成砂浆质量波动。2.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3.原材料质量难以控制,无法满足不同用途砂浆的性能。4.现场搅拌产生的粉尘、噪音对环境污染大。5.影响建筑功能,造成事故隐患。6.产品形式单一,难以适应不同墙体材料的使用特性。
(2)商品砂浆的特点和优势
商品砂浆按产品形态可分为预拌砂浆和干混砂浆,按用途可分为普通砂浆和特种砂浆。普通砂浆主要包括砌筑、抹灰和地面砂浆,特种砂浆包括装饰砂浆、保温砂浆、防水砂浆等。
预拌砂浆是指水泥、砂、保水增稠材料、粉煤灰、水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用搅拌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放入密闭容器储存,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的砂浆拌合物。干混砂浆是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保水增稠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它既可由专用罐车运输到工地加水拌和使用,也可采用包装形式运到工地拆包加水拌和使用。
商品砂浆特别是干混砂浆的出现,是从观念到技术对传统建材的一个重大突破。商品砂浆主要有以下优点:1.工厂化生产,产品质量有保证;2.产品种类众多,规格齐全,能满足工程的各方面需求;3.可消化一部分工业废渣,有利于循环经济;4.砂浆性能可通过添加剂的加入来调节,适应性强;5.和易性好,方便砌筑、抹灰和泵送,可显著提高施工效率;6.便于运输与储存,可减少材料损失与浪费;7.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文明施工。
(3)国内外商品砂浆的发展
世界上第一个干混砂浆专利出现在1893年的欧洲,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以前,建筑工地使用的全部都是现场拌制的混合砂浆或水泥砂浆。之后,由于欧洲建筑市场劳动力成本的增大以及建筑工程对新技术新材料需求的迅速增长,干混砂浆开始应用于工程。现场搅拌砂浆逐渐被预混合及预包装的干混砂浆所取代,配合使用相关砂浆应用设备,如散装运输系统、自动混合机械系统及湿砂浆机械喷涂设备等。据德国建筑部门统计,全面使用干混砂浆后,综合劳动生产率提高了800%。目前干混砂浆在欧洲应用十分普遍,在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干混砂浆早已成为建筑砂浆的主要材料。2000年,法国W&B集团和德国Maxit集团干混砂浆的产值分别达到50亿元和36亿元。80年代以来,干混砂浆在东南亚地区的发展也很快,韩国、日本、泰国等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都有大规模专业干混砂浆生产厂。
我国商品砂浆的研究开发始于80年代中期,但发展比较缓慢。直到90年代中期,用于瓷砖粘结的干混粘结砂浆才开始受到装修市场的关注,但仍未普遍用于工程。近年来,在国家推动新型建材和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引导下,上海、北京、广州、江苏等地兴建了一批商品砂浆生产企业,国外砂浆企业也在国内投资办厂,目前上海已有20余家成规模的商品砂浆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980万吨。北京国家体育场工程(鸟巢)也使用预拌砂浆进行了试点,据有关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的初步评估显示,室内部分原预算砂浆用量为1.98万吨,改用预拌砂浆后实际使用量减少到1.28万吨,节约砂浆用量35%,节约量十分可观。以2006年全国城市3.5亿吨砂浆需求量计算,如果全部使用商品砂浆,每年可因此节约能耗达31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17万吨。
当前发展商品砂浆的有利条件
(1)“推散”、“禁现”政策日益明朗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建设部等4部2局发出“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要求在工程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成都、重庆、昆明、贵阳等33个城市列入第二批“禁现”的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时间表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发展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及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预拌砂浆生产和物流配送企业发展,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保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的供应。通知还明确规定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散装水泥。
2007年8月6日,成都市市长签署138号政府令,发布了新修订的《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确定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推广预拌砂浆的时间表,要求预拌砂浆全面使用散装水泥,水泥企业的销售对象也将发生变化。政府令要求水泥生产企业提高供应散装水泥的综合能力,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企业,散装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以上;要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提高供应散装预拌砂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