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指导意见》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指导意见》部署了六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要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打造绿色物流;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建立绿色贸易体系。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