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报讯(记者 朱广喜)“从在住宅建筑中试行、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进,直至目前进入持续深化阶段,上海建筑节能现场推进工作经过了由无序到有序、局部到整体的过程,基本形成‘推进环节畅通、监管回路闭合、过程节点把关’的新格局。今后,全市建筑节能现场推进需进一步做到三个‘规范’,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建筑节能50%的标准。”4月16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在首个中外建筑节能合作示范项目“碧林湾”小区现场举办建筑节能工程观摩现场会,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沈红华作出如是评价并提出相应要求。
2005年,上海建筑节能现场推进工作从住宅工程起步,2007年开始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实现新建建筑100%按节能标准设计;实现节能设计完整率、审图查处率、材料合格率、监理履职率、监督专项到位率的实质性提升;营造过程中的三个“不一致”现象(即审图通过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的不一致,计算书与设计图纸的不一致,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的不一致)有所下降;基本形成以外保温、内保温和自保温体系为主的相对稳定的建筑节能体系。但在目前的建筑节能推进过程中仍面临着参建主体节能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一些技术和管理上的瓶颈问题。比如,设计层面“重围护结构,轻用能设备”的现象较为普遍,设计深度不够,重要节点详图粗糙的问题还有待规范,节能体系选用不符合工程本体实际和工况条件的问题亟待解决。再如,施工层面的施工方案缺乏完整性和针对性,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节能材料和构造措施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材料使用层面,节能材料质量良莠不齐,低价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与新材料发展形势相匹配的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尚未建立,现场复试率还有待提高。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在去年下半年开展了全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抽查了17个区县49个节能在建和节能竣工民用建筑工程。检查中,开具整改单39份,整改责任单位75家;暂缓施工单3份。违法违规企业包括建设单位2家,设计单位4家,审图单位1家,施工总承包单位1家,分包施工单位4家。这次专项检查还对工程节能材料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样检测112组,其中不合格22组。
为确保上海新建民用建筑100%达到建筑节能50%的标准,有关部门强调,必须做到三个“规范”。首先,规范主体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必须承担建筑节能推进责任,牵头组织参建各方实施开工条件验收、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和能效评估,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实行总体设计负责制,必须对节能施工图设计要求予以明示和进行交底,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总包负责制。在营造过程中,总包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按图施工、材料使用、过程管理方面负责,并建立建筑节能分包企业的各单,择优选取分包队伍。工程监理不仅对工程建设节点的验收负责,还要对营造过程中责任管理行为实施监督,提高监理到位履责率,提升节能监管水平。
其次,规范关键环节,强化措施到位。节能检测环节实现三个改变:改变节能检测委托关系,改变见证取样方式,改变检测负责对象。节能材料环节使用把好三个关:选购关,验收关,处理关。与此同时,能效评估环节设立三项规定:一是作为竣工前置条件,二是规定开展后评估试点的范围,三是在销售现场和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提升社会对建筑节能的认知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第三,规范技术标准,实现监管和服务并举。分别要求防治节能质量通病、深化节能三大体系以及全面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节能质量监督导则》。市区两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建设部《监督导则》要求,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施工、材料的监管,继续推行节能专管员制度,培育发展社会化的检测、评估等中介机构。
另悉,为了加大节能建筑施工现场推进力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安质监总站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新颁发的《关于开展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竣工检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此次观摩现场会还对获得首批上海市绿色施工工程及2008年下半年度节约型工地样板工程与达标工地荣誉的施工企业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