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正在该楼施工的操作工朱某是乌市某建筑安装公司的一名工人,发生火灾时,朱某正在14楼施工,朱某说,切割机在一楼,火灾前他刚到一楼在苯板边切割了一根钢管。
火灾发生后,沙依巴克区公安消防大队火灾调查参谋根据现场勘察、询问,初步认定火灾原因系操作工朱某在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堆放大量苯板的工地上切割钢材,火星溅至苯板,引发火灾。
责任人朱某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今年以来,我国发生的央视火灾、中央美院南区宿舍火灾、中国科技馆新馆火灾以及新疆的新疆石油管理局友好步行街综合楼火灾等均是外墙保温材料被引燃,致使火势蔓延扩大。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局建审科科长唐伟。
唐伟说,在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均未包含对外墙保温的防火设计要求。但2007年3月22日,出台的《消防技术规范不明确问题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中明确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选用阻燃材料(燃烧性能达到B1级),并由新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目前,全市80%以上的楼体使用苯板做外墙保温。
苯板就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自身属于易燃物质,因此做外墙保温的苯板必须经过阻燃处理,使其耐火极限能够达到B1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不负责任的施工单位,送检时送的是合格的难燃的外墙保温材料,可实际使用的时候,为了节约成本,用的却是未经阻燃处理的可燃材料,以至于给外墙保温层留下了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