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程质量稳中有升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是全市(包括高淳、溧水两县)2006年1月1日后报监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检查内容针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主要环节,检查重点为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各项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经查,40项工程全部进行了节能设计,现场各项工程屋面、墙体、门窗等主要部位均采取了有效节能措施,节能施工和监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新规得到较好执行,销售现场节能公示制度得到较好落实,载有节能内容的新版“两书一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房屋买卖合同)使用情况良好。
几大问题有碍节能发展
市建委表示,虽然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情况。个别项目的建设单位擅自更改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原节能设计内容,如将挤塑板变更为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外遮阳变更为Low-e玻璃,将Low-e玻璃变更为隔热膜甚至白玻等。
暖通节能设计重视程度不够。检查中,空调系统在负荷计算、水力平衡计算等方面缺少计算书情况比较突出。公共建筑计量装置有关规定的执行不够彻底,只重视水和电的计量设计,但对暖通计量设计还存在不到位情况。
建筑节能施工和监理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没有进行节能公示。有些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的节能专篇内容不完整。极个别项目甚至存在不按图施工和监理造假违规行为,如地下室外墙未做保温层、保温砂浆厚度明显不足,监理记录与现场情况明显不符等。
保温材料进场复检和检测工作存在较多问题。一些单位无法提供完整的保温系统及门窗形式检验、进场检(试)验报告和现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
超额完成“十一五”前三年建筑节能目标
我市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制定了《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和《南京市“十一五”节能规划》,确定我市建筑节能在“十一五”期间承担GDP能耗下降5%的任务。结合省建设厅“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我市“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总量任务折合标煤为107万吨。
据统计,我市2006至2008年三年期间建筑节能共实现节约标煤41.07万吨,比34.1万吨计划目标多完成20.4%,超额完成了前三年的节能目标任务,建筑节能整体工作发展形势良好。
南京日报 通讯员 宁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