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计抽查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46批次,经检验,合格46批次。其中抽查聚氨酯类清漆24批次,抽查聚氨酯类色漆17批次,抽查硝基类清漆4批次,抽查硝基类色漆1批次。这46批次产品中,上海生产企业的产品43批次,外省市生产企业的产品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HG/T2454-2006《溶剂型聚氨酯涂料(双组分)》、HG/T2240-1991《S01-4聚氨酯清漆》、HG/T2455-1993《各色醇酸调合漆》、HG/T2576-1994《各色醇酸磁漆》、HG/T2453-1993《醇酸清漆》、HG/T2592-1994《硝基清漆》,对溶剂型木器涂料中的有害物质项目及产品主要性能指标项目进行了检测,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综合、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干燥时间、硬度、附着力、耐弯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