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相结合
墙体材料是建筑外围护构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建筑保温隔热的作用,性能良好的保温隔热墙材可以有效阻隔建筑室外热量向室内渗透,降低室内热负荷,节约空调能耗。 发展建筑节能,必须积极开展墙体革新;而要搞好墙体材料革新,就必须发展建筑节能。二者必须始终紧密结合,综合推进。
政府监管与经济激励相结合
坚持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引导与市场机制对节能的促进作用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用政策法规标准强制推动节能建筑的实施;又要考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行为必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居民的节能行为也自然会与其经济利益相联系。因此,在建筑市场上应通过宣传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建筑节能市场氛围,让购房者建立节能建筑舒适省钱又环保的意识,让购房者乐于选择节能建筑,因势利导地营造房产开发商积极开发节能建筑的良性供需秩序。
节流与开源相结合
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开发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的一项战略措施。厦门地处炎热地区,有丰富的日照资源,同安、集美、杏林地热资源丰富,应大力发展太阳能和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才能使再生能源得到切实保障。
新建建筑节能与既有建筑节能相结合
开展建筑节能活动,需两条腿走路,新建建筑节能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同等重视,不可偏废。一方 (论坛 新闻)面,建立和完善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确保进入市场的新建项目都是符合标准的节能建筑。另一方面,大量高能耗的既有建筑,如果不进行改造,在其几十年的运行过程中,将耗费大量的能源。对这些为数众多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措施
加强政策的研究制定
我市在国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厦门市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办法》、《厦门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贴和贴息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协调各部门的责任义务,依法推进,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建筑节能需要强制性的法规和优惠、激励政策共同推进,我市已出台《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我市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激励政策。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加大力度,进一步积极研究与出台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如对经认证合格的节能门窗、建筑隔热材料,减征收产品增值税,鼓励生产、采用节能门窗和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制定推广节能空调、冰蓄冷空调的具体措施;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建筑节能器具的经济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参与既有建筑节能的改造,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推广;改革有关建筑奖项的评审办法,把是否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作为重要评审内容。
完善建筑节能标准
在深化建筑节能应用技术研究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适合本市气候特征、资源状况、技术经济发展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化体系。针对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需求,配套完善从设计标准、应用规范、节点图集、设计软件、检测评估、施工验收、产品标准和工程造价与配套定额等建筑节能系列化标准体系;针对不同的管理需求,配套完善新建和既有建筑、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照明系统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建筑有机结合,以及能满足本市能效管理、建筑能耗统计等基础管理需求的建筑节能系列化标准体系。
为了更好开展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市建设与管理局将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厦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厦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验收标准”和“厦门市建筑用能设备运行管理规范”等节能改造相关技术规程、图集、工法等,用于指导和规范我市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在推进节能改造工作的同时,不断优化节能改造技术和设计方案,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