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目标
根据规划,我市2009年—2011年的建筑节能减排的总目标是节约68.81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9.27万吨。该减排目标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新建建筑节能
通过加强新建建筑的节能工作,我市预计在2009年-2011年间,每年可节省能源11.79万吨标准煤,三年共可节约标煤35.37万吨。
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根据能耗统计结果,厦门共有63栋超过5 kgce/?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这些建筑总面积为160万平方米,通过节能改造,三年共可节约8.3万吨标煤。
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
目前,共有21栋建筑需要通过加强节能运行管理以达到节能要求,这些建筑的总面积为46.16万平方米,潜在节能量为每年0.14万吨标煤。2009年-2011年累计可节约0.42万吨标煤。
4.新型墙体材料推广
我市2008年已经出台《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限制使用粘土制品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鼓励优先选用自保温轻质墙体材料,禁粘后每年可为我市节约7.44万吨标煤。
5.可再生能源应用
到2011年末,太阳能、水源热泵、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面积将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太阳能热水器将以每年一万户的规模进行推广,2009年-2011年累计可节约2.4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