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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新建民用建筑强制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

2010-02-04 阅读:2158
  

 锦州晚报讯(记者孟嘉多)即使暖气烧得再足,如果咱家的墙体、窗户保温效果不好,热量流失大,屋子照样冷。相反,建筑节能效果好、热量损失小,冬天的室内就会更加温暖,也避免了居民自己加外墙保温的二次投资。记者昨天获悉,我市从今年起,新建民用建筑要强制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要求达到100%,施工执行率要求达到98%。 
市建委科技处处长姜旭告诉记者,65%这个标准目前是我国的最高标准。从长远上讲会降低煤、电等能源消耗。对购买新房者无疑是一件好事儿。强制推行节能65%这样的高标准,也标志我市民用建筑节能正迈向一个新台阶。 
记者了解到,建筑节能标准曾经历几个阶段。从2001年开始推广节能建筑的建筑节能标准仅为35%,后来这个标准提高到50%。2008年,竣工民用建筑工程75项,建筑面积37.64万平方米,均执行50%建筑节能标准。而到了2009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292项,建筑面积491.39万平方米,其中市内建筑工程156项,建筑面积150.11万平方米。从建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及质量监督管理均在执行50%建筑节能标准。而由各级财政或国有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已经开始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节能50%的意思就是说,在当地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能50%,具体就是同样保温的状态下,可节约50%的采暖用煤,65%标准以此类推。而这些都是通过加强围护结构的保温和门窗的气密性以及提高采暖供热系统的运行效率来实现的。今年要求全部执行65%,标准的提高无疑对我市的民用建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执行这一标准的有北京、重庆、黑龙江、吉林等,省内仅有沈阳、大连、抚顺和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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