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将从5个方面整体推进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并采取10项具体措施确保全区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广西能源缺乏,能耗的自给率仅25%,绝大部分能源需外部供给。而广西的建筑能耗占全区总能耗的比例达到2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数字将继续上升。
为逐步改变这一局面,2010年,广西将从以下5方面整体推进工作:在法规政策、标准规范、推广措施、科技攻关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在立项、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核准销售、维护使用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全系统展开,制定并强制执行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标准;全领域实施,包括分类指导、区域统筹、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等;全社会参与,从政府到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以至广大人民群众都要积极参与。
10项具体要求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与法规体系;完善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建立有效的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行政监管体系;科学编制我区绿色建筑中长期专项规划;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研究并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关键共性技术及适宜产品;大力扶持绿色建筑科技产业化发展;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激励政策措施;加强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培训宣传工作;加大力度支持绿建分会工作,完善绿色建筑咨询服务体系。
同时,广西还将重点选择开展绿色建筑基础较好、具有应用示范和辐射效应的10个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进行试点工作,力争到2011年,全区建设50个左右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