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包括:涉及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方向的研究课题;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新型墙体 材料技术推广应用的试点工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相关标准规范和课题研究;符合行业发展要求,购置干混砂浆散装物流和机械化施工设备项 目;新农村建设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试 点应用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预拌砂浆应用示范项目。
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推广应用的试点工程;预拌砂浆相关标准规范和课题研究;符合行业发展要求,购置干混砂浆散装物流和机械化施工设备项目;新农村 建设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试点应用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预拌砂浆应用示范项目……这是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日前发出的《关于征集2011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中显示的。
两部门向社会征集支持项目
据了解,根据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的通 知>和<关于印发《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两部门公开向社会征集2011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 水泥专项资金项目公告。公告显示,申报节 能专项资金和专项基金的项目应当自今年6月30日前将提交项目申报书等有关材料报送至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推广应用列入重点支持
此次面向社会征集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范围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的项目:涉及新 型墙体材料发展方向的研究课题;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包括住宅产业化部品、建筑物外墙防火、太阳能一体化应用墙体部品、高效无机保温墙体材料)的相关技术、标准研究;新型墙体材料技术 推广应用的试点工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相关标准规范和课题研究;符合行业发展要求,购置干混砂浆散装 物流和机械化施工设备项目;新农村建设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试点(示范)应用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预拌砂浆应用示范项目。
专家评审验收扶持项目
此次公开征集的项目流程为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后进行初审和专家评审,再到两部门审批,最后专家组织验收到市住建委拨付剩余资金。
据相关人员介绍,申报节能专项资金和专项基金的项目应当自今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有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 需细化到项目、人员、工作日数、工作内容、物品数量和价格,并提供有关编制依据,说明预算安排的理由,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市住建委网站。
公开征求的节能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资金实际支出情况明细表、支出凭证、合同等,市建材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 项目进行评审验收,重点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
项目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报资料
申报调研、科研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资质复印件;2.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取得的重大科研或调研成果证明;3.项目的书面申请书、项目的科 研基础或阶段性成果说明书;4.财政统一格式《项目申报书》;5.个人申请科研项目应提供本人在本领域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或专利证明材料,本人承担项目的 能力说明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以上3、4项资料。
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1.项目立项(或备案)、规划、环保、采矿许可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资质复印 件;3.申报单位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担保企业证明文件;4.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的先进性或在本市属于填补空白的查新报告;5.项目书面申报书、 项目进展情况说明书;6.财政统一格式《项目申报书》。
申报投标试点示范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资质复印件;2.申报单位在本领域的主要业绩;3.项目书面申报书、项目的试点基础或阶段性成果说 明书;4.财政标准格式《项目申报书》。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报资料
申报调研、科研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资质复印件;2.申报单位在本领域取得的重大科研或调研成果证明;3.财政统一格式《项目申报 书》、项目的科研基础或阶段性成果说明书;4.项目的先进性或在本市属于填补空白的查新报告。
申报技术改造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1.项目立项批复;2.规划批复;3.环保批复;4.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资质复印件;5.项目的先进性或在本市属于填补空 白的查新报告;6.财政统一格式《项目申报书》;7.项目可行性报告。
申报投标试点示范项目应提供的资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企业资质复印件;2.申报单位在本领域的主要业绩;3.财政标准格式《项目申报书》;4.项目的试点基 础或阶段性成果说明书。
项目管理程序:
公开征集→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市住建委审批→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市住建委拨付项目启动资金→组织验收→市住建委拨付剩余资金。
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c座)
邮编:100039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持项目联系电话:59958969
邮箱:bjjnqgb@sina.com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联系电话:59958961
邮箱:bjsn6@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