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是建筑节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省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应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我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外墙保温技术的发展情况,结合工程实践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现就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广应用墙体自保温系统
墙体自保温系统是由具有保温隔热性能的节能型墙体材料与配套砂浆砌筑的墙体和与之寿命相当的冷(热)桥处理措施,按照一定的建筑构造形成有机整体,使墙体的热工性能等指标符合相应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墙体保温隔热技术体系。该系统具有工序简单、施工方便、安全性能好、便于维修改造、与建筑物同寿命等特点,是节能建筑外墙保温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近年来,我厅组织开展了相关技术研究,支持发展了一批节能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并在一些工程上就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进行了示范,墙体自保温系统已具备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基础。为规范墙体自保温系统推广应用,现提出如下要求:
1、墙体自保温系统的系统性能及组成材料的技术要求须符合《湖北省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条件(试行)》(见附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被列入《湖北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未列入《推广目录》的不得应用于我省建筑工程。
2、在做建筑节能设计时,应优先对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墙体自保温系统的方案进行热工性能计算。只有在自保温体系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选用其他保温措施。
3、墙体自保温系统的整套组成材料(包括节能型墙体材料、配套砌筑及抹灰砂浆、冷(热)桥处理用保温材料等)必须由该系统产品供应商提供,系统产品供应商应对系统的所有组成部分做出规定,提供系统及所有组成材料的检验报告,并对整套材料的质量负责。
4、凡在建筑工程设计中已经选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节能型材料作为外墙时,应通过墙体自保温系统满足节能标准要求,不得另加粘贴保温板材、涂抹保温砂浆等外保温措施。
二、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对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应用作如下规定:
1、建筑总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或层数超过18层的居住建筑,不宜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
2、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应严格执行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设计单位应将防火要求纳入系统设计,明确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构造及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和标准要求将防火构造施工纳入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加强易燃材料的现场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外墙外保温系统粘贴饰面砖应充分考虑地震、风荷载、自重以及气候、环境对基层材料变形的影响,确保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宜粘贴饰面砖。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系统最大应用高度不得大于40m。
4、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系统应有完善的系统设计方案:
①系统应采用热镀锌电焊钢丝网增强和机械锚固措施,锚固件应可靠锚入基层,增强网和锚固件构成的系统应能独立承受风荷载和自重作用。
②系统采用的保温材料、锚固件、抗裂砂浆、胶粘剂、界面砂浆、增强网、饰面砖、填缝材料等要具有相容性,且各项性能指标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复验。
③必须选用背面有燕尾槽的饰面砖,且使用专用的粘结砂浆粘贴,粘贴面积要达到100%。饰面砖质量不应大于20kg/m2,单块面砖面积不宜大于0.01m2,面砖吸水率不应大于3%。
④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系统应设置保温层伸缩缝和饰面砖分格缝,伸缩缝和分格缝的竖向和横向间距均不得大于6m,面砖间缝宽不小于5mm,并应采取柔性、耐侯的防水材料勾缝处理,确保面层不渗水。
⑤系统高度在20m以上的部分,每隔一至二层应设置托架加强,托架应满足荷载设计、防腐和耐久性要求。
⑥系统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规定经过耐侯性、耐冻融、抗风压、抗震性等安全和耐久性试验,当系统组成材料发生变更时应重新进行该项检验。
5、外墙外保温系统必须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材料。饰面砖必须和外保温系统由同一个系统供应商提供并施工。
6、外墙保温系统不符合相应标准、规范或以上规定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建标[2005]124号)的要求,由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对所采用的外墙保温系统(包括系统组成材料、构造、施工工艺等)进行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各地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保证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湖北省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条件(试行)》
湖北省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条件(试行)
为规范墙体自保温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特制定本技术条件。
1 定义
墙体自保温系统是由具有保温隔热性能的节能型墙体材料与配套砂浆砌筑的墙体和与之寿命相当的冷(热)桥处理措施,按照一定的建筑构造形成有机的整体,并使墙体的热工性能等指标符合相应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墙体保温隔热技术体系。
2 基本构造
湖北省现有墙体自保温系统按基层墙体材料不同主要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和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其系统基本构造见表1、表2。
表1 墙体自保温系统基本构造(1)
自保温墙体基本构造 |
构造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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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层墙体 |
②抹灰层 |
③饰面层 |
|
节能型墙体材料,配以专用砌筑砂浆或粘接砂浆 |
专用防水界面剂 + 专用抹灰砂浆 |
涂料饰面:建筑外墙用腻子+涂料 |
|
面砖饰面:粘结砂浆+面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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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挂网增强材料及锚固按设计及有关标准规定设置。 |
表2 墙体自保温系统基本构造(2)
冷(热)桥处理措施基本构造 |
构造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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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钢筋混凝土柱或梁 |
②保温层 |
③饰面层 |
|
钢筋混凝土 |
粘结剂(砂浆) + 保温材料 + 抗裂砂浆 (专用抹灰砂浆) |
涂料饰面:建筑外墙用腻子+涂料 |
|
面砖饰面:粘结砂浆+面砖 |
|||
注:挂网增强材料及锚固按设计及有关标准规定设置。 |
3 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要求
3.1 系统
墙体自保温系统
墙体自保温系统的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墙体自保温系统的性能指标
项目 |
性能指标 |
抗震性能(面砖饰面) |
设防烈度等级下面砖饰面及自保温系统无脱落 |
饰面砖粘结强度(面砖饰面),MPa(现场抽测) |
≥0.4 |
4 墙体自保温系统组成材料的技术要求
墙体自保温系统所有组成材料[包括节能型墙体材料、配套砌筑及抹面砂浆、冷(热)桥处理用保温材料]由该系统供应商成套供应,系统供应商保证相关材料的相容性,提供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明,并对整套材料的质量负责。
4.1 节能型墙体材料
4.1.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性能指标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11968-2006的要求。其主要性能指标见表4。
表4 蒸压加气混凝土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
性能指标 |
|||||||||
B03 |
B04 |
B05 |
B06 |
B07 |
||||||
合格品 |
优等品 |
合格品 |
优 等 品 |
合 格 品 |
优等品 |
合 格 品 |
优 等 品 |
合 格 品 |
优等品 |
|
干体积密度,kg/m3 ≤ |
325 |
300 |
425 |
400 |
525 |
500 |
625 |
600 |
725 |
700 |
抗压强度,MPa ≥ |
1.0 |
2.0 |
2.5 |
3.5 |
3.5 |
5.0 |
5.0 |
7.5 |
||
导热系数(干态),W/(m·K) |
≤0.10 |
≤0.12 |
≤0.14 |
≤0.16 |
≤0.18 |
|||||
蓄热系数,W/(m2·K) |
≥1.72 |
≥1.97 |
≥2.36 |
≥2.75 |
≥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