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金属面聚苯夹芯板、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等保温材料,因燃烧性能达不到B1级,易发生火灾事故,不得应用 于永久性民用建筑和临时性居住建筑外保温工程。2011年1月1日起,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等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不得应用于 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居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的公共建筑和幕墙构造建筑的外保温工程。
《目录》还规定,今后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泡沫混凝土、再生骨料、新型干法散装水泥等工程材料,逐步淘汰易引发火灾、易引起钢筋锈蚀、隔声和抗冲击性能差、有污染的蓝石棉、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涂料、溶剂型建筑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
河北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在本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前已经设计使用,并将在执行日期后用于建设工程、属于《目录》中限制使用和淘汰的产品,由建设单位负 责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在本通知规定的执行日期后,对仍违规选用《目录》中限制或淘汰产品的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将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 仍违规向建设工程供应限制或淘汰产品的企业,将在河北建设网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