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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对所有建筑外墙体保温材料纳入消防前期审核范畴

来源:南京日报 2010-12-22 阅读:2363
  

  据火灾调查显示,上海胶州路“11·15”大火罪魁祸首外墙体保温材料。记者昨天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我市近期出台规定,对所有建筑外墙体保温材料纳入消防前期审核范畴,并已通报全市各级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违者将予以处罚。

  目前在建大楼绝大多数使用可燃外墙保温材料

  据了解,为了节能减排,从2005年6月起,我市要求新建住宅必须安装外墙保温层。经过几年的大力推广,现在兴建的住宅,都安装外墙保温层,否则就无法通过验收。然而,上海的一把大火,给外墙保温层的安全隐患敲响警钟,而我市建筑外墙使用的保温材料,大多数都是可燃易燃材料。

  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高景峰介绍,目前外墙保温材料主要有三大类,一种是无机类保温材料,如岩棉玻璃棉、膨胀玻化微珠保温浆料等,它们都属于不可燃性材料,自身不存在防火安全问题,但在保温性能上要差一些。一类是有机无机复合保温材料,以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为主,属难燃材料。第三类则是有机高分子保温材料,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酯硬泡为主,属可燃材料,具有引发火灾的危险性。

  高景峰说,这三类材料目前都允许使用,其中使用最广泛的,就是第三类,即聚苯乙烯,这是一种发泡材料,具备很多优点,保温性能好,价格低,既能重复使用又轻便耐用,成为开发商普遍欢迎的保温材料。但是,该种材料有明显缺点,燃点很低,非常容易被引燃,而在燃烧过程中还会散发有毒有害气体。

  多起重大火灾均是外墙保温材料“惹的祸”

  纵观全国,因保温材料引发火灾的事故不在少数。

  去年“2·9”中央电视台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燃放烟花引燃大楼墙体保温材料,火势迅速蔓延。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

  上海胶州路“11·15”大火,则是电焊工人违章作业,电焊火花引燃毛竹脚手架和建筑物外立面的保温材料,形成立体式燃烧,造成58人死亡、16人重伤。

  去年“4·19”,我市山西路军人俱乐部内50层的中环国际大厦着火,起火原因也是工人电焊火花点燃了暴露在外的墙体保温层,大火从8楼空调外机井处的保温层一直烧到大厦最顶楼。

  高景峰说,“保温节能自然没错,但是,不能仅仅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温,忽视存在的火灾隐患!”在保温和安全之间,毕竟安全还是第一位的,他呼吁有关部门更要重视安全,杜绝火灾隐患。

  我市外墙保温材料将纳入消防前期施工图纸审核

  一直以来,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审核,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一直处于真空地带。为防患于未然,我市消防部门决定,将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设计、施工及使用纳入消防前期施工图纸审核范畴,从源头抓起,对墙体保温材料进行把关。

  自从去年年底,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便联合制定《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墙体使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施工及使用作出了具体要求。

  据市公安消防局建筑审核科科长毕晓东介绍,以前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提交审核的设计图纸对建筑使用的材料只是简单的标注可燃、不可燃,并不对材料的具体性能做注明和限制,使得一些施工单位为省钱而选择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不按相关要求施工,给建筑火灾埋下隐患。今后,消防部门不仅前期要对保温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后期消防验收时会再次把关。从而从源头扼制火灾隐患,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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