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利认为,国家以法律的手段给予专利权一定时间内的垄断权,就是鼓励创新者不断公开新技术,能使社会公众快速跟进,最大范围的应用。技术垄断现象是自然科学发展阶段性进步标志,没有技术上的垄断现象发生就没有科学进步发展。
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中国分会、中国经济报刊协会等单位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新传媒产业联盟联办的“2009中外企业知识产权高层论坛”4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腾讯科技做现场直播。(文/乐天)
以下是北京振利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振利演讲实录:
黄振利:大家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到这来跟大家谈一些观点。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就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标准富含专利是重要国策。
一、优秀专利技术是自主创新的核心。
专利过去一直把它看作是私权,我认为专利的根本属性是国家。只要是中国专利局批准的专利,它就列入了我们国家根本利益的范畴。我们国家的技术水平总的体现,国家总体竞争力的体现是由无数的专利构成。
如果把所有的专利都变成是私权,那我们国家的总体的专利组合就不会构成。我们认为专利应该是列入国家的法律是民族的。所以现在对这个问题的争执很多,到底是看成是私权,还是我们国家批准的专利,应该把它看为根本属性,是国家的,是民族的。这点对专利写进标准,都有不同的看法。
国家以法律的手段给予专利权一定时间内的垄断权,就是鼓励创新者不断公开新技术,能使社会公众快速跟进,最大范围的应用。对于垄断现象,我感觉到,特别是技术垄断现象是自然科学发展阶段性的进步标志,没有技术上的垄断现象的发生就没有科学的进步发展。
我们现在用行政的手段限制和削弱技术垄断会对国家的根本利益构成重大的伤害。这种技术形成的垄断与计划经济形成的行业垄断是不一样的。专业技术形成的垄断,应该由自身引发的激烈技术竞争所打破。
我们目前国家在技术领域里形成的垄断技术太少了,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自己的民族的技术,形成高度的发展。我们中国的技术能够有自主研发,达到最多的发展阶段的时候,能够在各个行业里面、各个领域里面形成技术垄断,那么在中国的技术才会最强大。
二、专利写进标准是自主创新的关键。
因为时间关系,我想用一分钟结束我的发言。标准鲜活的生命力源于专利技术的创新,专利旺盛的创造力系于标准的更新,陈旧的标准及标准选用落后技术是对生产力活跃性的压制,创新型国家的实现首先是建立标准化的创新机制;标准化工作要适应构建创新型国家的需求,凡不适合创新力发展的部分,均应被迅速调整。
这就是我们认为标准跟专利结合的几个主要的观点。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再过多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