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近日下发通知,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设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公安部有关人士表示,此通知的出台是基于目前新标准尚未出台前,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而发。
部分保温材料企业希望尽快出台新标准。“公安部的通知尽管能够起到一定规范作用,但该通知真正打击的是伪劣产品,对正规厂家产品影响不大。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建筑材料保温与阻燃的问题,需要新标准早日出台。”一位建筑保温材料企业老总表示,由于老标准迟迟不能退出市场,导致材料防火门槛太低,这一领域的“老材料”没有淘汰的驱动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材料的研发。
“新标准”是指我国于2006年6月出台的GB8624-2006《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相对于老标准 GB8624-1997,其对建筑材料的节能和阻燃性要求更高。但受制多方因素影响,该标准迟迟未能落地。在此种情势下,考虑到新规范尚未完成相关修订的情况,为了安全考虑,公安部消防局在新标准颁布前设立了一个过渡政策,允许将新标准的材料燃烧性能级别与1997年制定的老标准可以简单对应:A1、A2 对应GB8624-1997中的A级(不燃);B、C对应GB8624-1997中的B1(难燃);D、E对应GB8624-1997的B2(可燃)。
正是由于标准不能落地,建筑保温行业至今门槛较低,不少符合老标准的保温材料仍然能够进入市场,一旦发生火灾,“各门派”相互指责,行业混乱。
据悉,目前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市场上最常用的材料是EPS(可发性聚苯乙烯板)、X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和PU(聚氨酯),它们均属有机保温材料(文章来源环球聚氨酯网),占据了建筑外墙保温的大部份市场。然而,这3种材料都在近年来的数场大火之中“现身”。
在老标准中,EPS和XPS的燃烧性能均为B2级,经过特殊处理的聚氨酯能够达到B1级。因此,只要是正规产品,都能符合建筑的防火标准。
因此,要杜绝建筑外墙外保温火患,就要放弃相对滞后的标准,执行新标准,并完善相关建筑设计体系,使市场规范运行。而在4月10日举办的“2011年墙体保温节能与防火座谈会”也将围绕开发绿色新型防火材料,实现建筑节能与建筑防火的双重安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