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期间,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将对全省建筑消防设施开展“回头看”行动,深入摸排具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建立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 明,防止失控漏管。严格按照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 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及时消除建筑外保温系统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防火阻燃要求的,坚决予以拆除更换。审核、备 案中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实行“七个一律”原则,即: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对现有建筑和易燃 易爆单位,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 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 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各地还将以全省构筑 社会防火墙工程“百日会战”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各类场所火灾隐患,督促各单位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青海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 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还将对销售、安装、维修、使用消防产品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销售、安装、维修、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或质量不合格的消防产 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