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应的规定,对保温材料进行监管。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增加了建筑外墙装修装饰和保温工程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内容,规定:外墙装修和保温工程当中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福州消发出《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管理的通告》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陕西省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紧急联合出台《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拆除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中不符合要求的保温材料。
各地纷纷采取措施,严禁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使用到民用建筑当中。相信,这对保障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保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当然,各地仍需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不合格保温材料,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