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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系统常用材料弊端及杜绝方法

2011-12-20 阅读:2458
  

建筑节能是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政策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节能标准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外墙保温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建筑节能技术。但近年来外墙保温材料火灾频发,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随着建筑节能的全面推进,建筑节能的防火问题也越来越严峻。 

    一、建筑外保温系统常用材料
 
    目前外墙保温所用的保温材料主要是:eps(聚苯乙烯泡沫)、x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pu(聚氨酯泡沫)、岩(矿)棉板、玻璃棉毡以及超轻的聚苯颗粒保温料浆等材料。这些材料普遍存在节能与防火不能兼顾的缺点。有机材料耐热差、易燃烧,而且在燃烧时释放大量热量、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不仅会加速大火蔓延、而且容易造成被困人员及救援人员伤亡;无机材料则存在粉尘和细小纤维,既污染空气又易滋生细菌,早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的隐患,而且保温隔热性能有限,应用范围受到限制。
 
    二、主要的构造及做法
 
    外墙保温主要分内保温和外保温。内保温存在热桥保温处理困难,易出现结露现象,占用使用面积,影响居民的二次装修,且内墙悬挂和固定物件也容易破坏内保温结构,而外墙外保温是在主体墙结构外侧在粘接材料的作用下,固定一层保温材料,并在保温材料的外侧用玻璃纤维网加强并涂刷粘结胶浆。我区现有节能工程基本都是外墙保温。它主要是采用粘接砂浆或者是专用的固定件将保温材料贴、挂在外墙上,然后抹抗裂砂浆,压入玻璃纤维网格布形成保护层,最后加做装饰面。还有一种做法是用专用的固定件将不易吸水的各种保温板固定在外墙上,然后将铝板、天然石材、彩色玻璃等外挂在预先制作的龙骨上,直接形成装饰面。

    三、在建和既有建筑的外保温改造情况的对策措施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1.1条文中指出: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对建筑物间火势的蔓延起一定作用,但不是主要的。由此可见,对建筑外墙的防火主要是防止火势蔓延,建筑防火的重点是解决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火灾扑救、防烟排烟等方面的问题。一般而言,整个外墙外表面起火燃烧的机率是很低的。首先要弄清楚能够燃烧外墙表面起火的火源在哪里(除非工地失火)?规范中都有专门规定,外墙火势蔓延主要是防止局部引发的火源向外蔓延。主要火源发生在建筑物内部,其蔓延形式对外墙而言,主要是室内的火焰通过外墙门窗洞开口部位往上蔓延到上层洞口并进入室内,引起上层着火,所以上下窗洞口之间的槛墙(包括幕墙两层间的空隙)应十分慎重,务必处理好,这是防范的重点。二是对于建筑物的防火设计,一个主要目的是便于人员安全顺利转移,便于消防。外墙防火的重点是窗口火向上蔓延,在一定时间内使居民能够转移,所以应设定一时间,以便在建筑设计中采取措施,满足防火要求。当然也不排斥其他外墙洞口火源的封堵,但不能由此防止对外墙局部火源的蔓延而提出“外墙外保温的防火问题”,从而提高整个外墙外保温的防火要求。因此通过开展调研,我们认为加强外墙保温的防火措施应当分为三个方面:
 
    (一)防止外墙开口部位的火势蔓延
 
    在《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节防火构造中规定: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实体挑檐,其出挑宽度不应小于0.5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宽度。在对防火要求相当严格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指出,外墙防火的主要问题是防止或延缓外墙洞口由内向外的火势经外部窗槛向上蔓延。与住宅建筑“外墙门窗口上方应设置不燃体的防火挑檐,外墙的上下窗间墙高度不应小于1.2m,防火挑檐不应小于1m,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类似。归纳起来对外墙窗槛墙的防火措施应采取两条措施:一条是规定(文章来源环球聚氨酯网)窗槛墙的高度,二是设置挑檐。当然还可有别的措施。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民用建筑部分规定:对非承重墙的耐火极限要求不高,甚至对四级耐火等级的非承重外墙允许使用燃烧材料,其他等级外墙为1.00h-0.50h,如某些部位墙体外贴易燃材料,为防止火势蔓延宜采取一定构造措施。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2006第2.0.3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2.0.4条对“难燃材料”的说明“难燃烧体是指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换言之,燃烧材料与难燃材料复合后就可视该部位为难燃材料(当然,外墙的综合防火性能还应符合规范要求),因此规定窗槛墙的合理高度以及如上所述设置挑檐或在该部分采用难燃或不燃的保温材料(包括复合材料)或采用难燃、不燃材料的保温“过梁”才是建筑外墙防火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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