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了建筑节能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建筑节能工作列入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一类目标任务。
二是为扎实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2011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1项,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示范工程5项;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完成建筑应用地源(水源)空调热泵1万平方米,应用太阳能或LED灯照明道路3条;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1项。
三是组织召开了市区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座谈会,对如何提高该市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