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东营区消防大队接到关于“胜北社区景苑西区外墙保温材料未经抽检擅自使用”的举报后,消防监督人员即刻赶往在建工地进行现场检查。
经询问核实,该单位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确实未送检就擅自施工使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如果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该单位施工升降机的齿轮进行了现场查封;并要求被查封单位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检查合格才可解除查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
通过此次检查,不仅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也为辖区所有在建工地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