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包头东河区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东河区山水佳苑新建2栋住宅小区围墙保温材料使用B级聚苯板材,未按要求使用A级材料,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监督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后,发现该施工现场外墙保温材料使用B级聚苯板材,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了未按要求使用A级不然材料的危害性,一旦发生火灾,必将会对周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针对这起违法事件,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临时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