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乌海市瑞德花园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随后,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要求立即对不符合要求的聚苯乙烯挤塑板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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