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能源供应紧张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保温是节约能源的重要途径。玻璃棉是一种良好的保温材料,其产品标准1992年制定,距今已有七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玻璃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发生了很大变化。年产量4000吨的离心棉企业迅速增加,火焰棉产量占总产量的份额逐步减少。它们经历了产品供不应求、价格暴涨的时期,也经历了价格急剧回落、企业开工不足、效益显著滑坡的阶段。在这时期,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原GB 13350是参照采用JIS A 9505-84制定的,现该标准已并入JIS A 9504中,且有了95年版,内容较84年版有了较大的改动。同时,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有了相应的正式国际标准。鉴于上述情况,1998年5月,国家建材局建材生产发〔1998〕117号文下达了《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由南京玻璃纤维设计研究院负责修订,计划要求99年完成。通过对玻璃棉标准近7年贯标工作的实践,对国家玻纤质检中心玻璃棉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对国内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的验证试验,以及对国际及国内先进标准的翻译、研究,项目组初步拟定了修订方案。1998年6月,在南京召开了有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参加单位、技术专家及生产企业参加的标准研讨会,对标准修订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同时,我们还走访了一些大宗用户,直接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综合上述工作反馈的信息,项目组进行了多次讨论,对标准做了慎重的修改。1999年5月,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经过近两个月的征求意见,收到了三十家单位的三十一封回函,各单位代表对标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99年9月,项目组在承德再次召开标准研讨会,进一步听取大家对标准的意见,并就热阻、有机物含量、纤维平均直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初步形成了共识。同时,项目组对返回意见逐条进行分析,并就个别问题去电与提出单位或个人进行了讨论。在此期间,我们还对国内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了验证试验,并查阅了近年质检中心的检验数据。在此基础上,修改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送审稿。
2000年3月,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南京召开审议会。经来自冶金、化工、建筑等单位的36名代表认真讨论,同意将修改后的标准报批稿上报。修改意见见"标准审议书"。
1. 标准的调研
1.1 国内外标准资料的分析及采标的拟定
由于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从事玻璃棉产品质检工作多年,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一直对相关标准进行跟踪。项目申报后,项目组集中对收集标准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本项目收集国外标准6个,国内外相类似的产品标准11个。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对比,认为日本标准JIS A 9504-1995《人造矿物棉纤维保温材料》中有关玻璃棉保温材料的内容,指标比较具体,较适合我国的产品实际,因而初步拟定非等效采用日本标准。
1.2 充分考虑产品的应用实际
玻璃棉产品的应用范围较广,在修订标准的过程中,我们走访了铁道部、大型石化企业及热电厂等单位,直接听取用户对标准的建议及要求。在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这些建议和要求。
1.3 国内玻璃棉生产概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玻璃棉生产厂近百家,年生产设计能力约十万吨,生产方式有火焰法及离心法。通过我们深入广大企业进行调查,除少数大型生产厂家已拥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外,许多中小型生产厂产品质量稳定度差,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有一定差距。
1.4 调研结论
通过对国内外标准,国内生产厂家及用户的基本情况的调研,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及矿物棉系列标准的一致性,本标准决定非等效采用日本标准。
2. 标准编制原则
2.1 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基本政策。原GB 13350参照日本标准(84年版)。本项目通过调研,认为6个先进国家标准中,日本标准(95年版)技术指标较具体,较适合我国产品的实际情况,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因此被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同时,在验收规则条款的修订上,参考了国际标准的最新文本。
2.2 充分考虑我国国情
玻璃棉中的含水量直接影响产品的化学稳定性和绝热效果。虽然美、日等先进国家标准中未提含水率要求(只有前苏联标准有此项指标)。但由于我国产品销售渠道不正规,在用户抽样送检的样品中,就有水可以直接滴下来的情况,玻璃棉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中也有因含水率不合格的产品。因此,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从保护用户的利益出发,仍保留含水率指标。
2.3 继承性和连续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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