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消防总队乔旭副总队长、王以革部长带领防火部相关人员到市建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总队与市建委共同制定的《天津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暂行)规定》,并对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进行调研。市建委副主任韩培俊、科技处处长刘瑞光、设计处处长赵建设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为落实国务院2011年46号文件及公安部2012年350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总队与市建委共同制定了《天津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火(暂行)规定》。此次会议对《规定》的全文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修订。乔旭副总队长强调,《规定》应本着严于国标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条款内容表述要准确,既要考虑安全又要考虑切实可行。会议最终确定了《规定》的内容。下一步,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建委联合发文,将《规定》下发给各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单位。韩培俊副主任表示,市建委和消防总队联合制定此《规定》非常及时,将从根本上提升天津市外保温工程的消防安全,文件下发之后要抓好落实,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会上,乔旭副总队长还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了调研。市建委设计处赵建设处长对我市目前的施工图审查的程序以及中介机构进行了介绍。乔旭副总队长指出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的精神,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的职能和作用,探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审批分离制,建议将施工图审查结果纳入消防审核的前置条件。赵建设处长对乔旭副总队长的建议表示认同,认为此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并强化了图审机构职能,发挥其应有技术力量,并对中介机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