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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除尘及烟道加固保温拆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3-05-15 阅读:2278
  

项目名称: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电除尘及烟道加固保温拆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300C11N0935
日 期:2013年5月13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电除尘及烟道加固保温拆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
随着最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颁布实施,为适应燃煤硫分提高的现状,以及满足最新环保标准要求,对机组进行环保综合升级改造。环保综合升级改造需同步对引风机进行更换。由于风机全压的提升,原有部分烟道及电除尘无法满足要求,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本标段为电除尘、进出口烟道加固需要进行的保温拆除和恢复工作。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电除尘及烟道加固工程计划在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其中3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14年 5 月(暂定,具体时间需和环保部门进一步协商确定)开工建设,4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13年 7 月(暂定)开工建设。
2.2招标范围:
广东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2×600MW机组风烟系统,经过广东电力设计院核实,引风机改造后,电除尘最大负荷可以达到-10400Pa,经过核算原电除尘结构强度不足,需要进行局部加固处理。电除尘壳体、进口喇叭、出口喇叭、灰斗等部件需要进行保温拆除和恢复工作。
经核算,每台机组电除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电除尘壳体、进口烟道(喇叭)、出口烟道(喇叭)的保温的拆除及恢复。
2、拆除及恢复保温面积约6200m2,需更换的保温材料及外护板由投标人提供,拆除和恢复保温所需要的工具、设备及耗材由投标人提供。
3、本工程范围内的保温材料拆除后必须全部更换,外护板需要部分利旧,利旧的详细要求及利旧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4、保温拆除及安装所需的脚手架搭设、拆除工作由招标方另行委托,不在本招标工程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网下评标,网上报名与网下投标同时进行,若出现不一致,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准。即投标人除须递交全部投标文件(纸质版本及相应的电子版本)外,还须在粤电商务网(http://www.gdydb2b.com)上报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投标媒体(粤电商务网)上进行投标操作。书面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若在粤电商务网操作,若有问题需要咨询,可致电粤电商务网客服电话020-85138900或者通过网上QQ在线咨询。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的施工人员均需具备高空作业资质。
(4) 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1个或以上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保温项目的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复印件)。
(5) 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体系,须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 近三年,投标申请人应:
A. 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B. 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C. 不曾在任何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9) 投标人应不属于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承包商承诺为所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3) 除招标文件明确可以分包的工程外,本项目的其他工作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可按以下购标程序购标: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国义招标网站www.gmgitc.com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按公告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由国义招标16楼能源环保事业部负责)后即可办理购标手续(由国义招标2楼综合部购标室负责)。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
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
4.3.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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