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筑牢辖区消防安全,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6月22日至23日,东营市东营港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港区的在建工地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
消防监督人员突击检查了港区石油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在建工地。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重点针对施工人员居住的彩钢板房内用火、用电、用气、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此外,就各类工程项目是否上报消防部门审核、施工现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施工现场防火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灭火器材是否到位、消防设施安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占用疏散通道和防火间距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在检查中监督人员发现,某公司外墙保温材料在施工前未按规定进行产品抽检,根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监督检查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而某石化企业临时搭建的彩钢板房夹芯材料未达到A级,不符合消防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法律、法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与此同时,针对工地施工人员大多数是农民工、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和自救逃生能力差等问题,检查人员依据“边检查、边教育”的原则,向施工工人宣讲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提升其自防自救疏散逃生的能力。
通过检查,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抑制了建筑物先天性火灾隐患,消除了建筑工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工地负责人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人员对工地上的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