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毓秀路工程Ⅱ标段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6]35号、平发改投[2014]11号、平发改投[2008]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平湖市南市新区,西起梅园路,东至长胜路。根据控规文件要求,本工程定为城市次干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