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莒南县交警大队家属院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由莒南县人民政府以莒南政字[201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50%、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施工总面积10800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位于县城嵋山路西段;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莒南县交警大队家属院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的供热管道计量改造、外墙保温...